广东海桐皮

首页 » 常识 » 诊断 » 广东一家三口出车祸,婆婆携百万赔偿金失踪
TUhjnbcbe - 2022/10/13 21:09:00

“我痛失爱人,还因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,女儿莹莹年幼,生活十分困难。”广东珠海的李某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丈夫温柔体贴,4岁的女儿莹莹聪明乖巧,婆婆霍某对她也如亲女儿一样,别人家常常爆发的“婆媳战争”在她这里根本不存在,她就像活在童话世界里一样,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从童话世界坠入到黑暗的地狱。

世界卫生组织曾做过调查,全世界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有万,李某怎么也没想到车祸有一天会降临到丈夫头上,丈夫在一场车祸中身亡,她和女儿虽然保住了一条命,但情况不容乐观,她本人一级伤残,莹莹受到重伤,经过医生抢救才脱离危险。

根据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》,人的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,一级是最严重的,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中,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。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35条规定,一至四级伤残患者需退出工作岗位,这就意味着李某既没了丈夫也不没了工作,将来经济情况会大幅度紧缩,他们剩下的一家三口老的老、小的小、残的残,要怎样才能活下去?

天无绝人之路,好在李某丈夫生前购买了保险,保险赔了60万,交通事故赔偿金也有余万,这万只要省着点用够三人活下去,然而婆婆的一个举动又让李某万念俱灰。

婆婆霍某一直跟儿子、儿媳住在一起,儿子的死也让她悲痛万分,可是她在儿子尸骨未寒的时候突然把保险公司赔的60万和执行到位的车祸赔偿58万全部取走,一百多万赔偿款一分都没留给李某和莹莹。

都说婆媳没有真感情,一场车祸检验出来霍某是不是真的把李某当成亲女儿看待,但是就算霍某不顾李某,也应该考虑一下莹莹,毕竟莹莹是她的亲孙女,是儿子在世界上唯一的血脉,霍某难道不应该看在儿子的面子上留一点钱给莹莹做生活费吗?

李某对婆婆的行为实在不解,她现在这情况自己都养不活更不用说养活年幼的莹莹,只好将霍某告上法庭,要求霍某把钱给吐出来。经过法院审理,霍某要返还李某和莹莹60万元,判决生效后,霍某从银行取出85万,但她不是把钱还给李某和莹莹,而是自己携带巨款消失,躲在一个李某找不到的地方。

法院判决生效,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却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像霍某这种转移钱财并隐藏起来的行为就属于情节严重的,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spandata-bjh-target="天网恢恢疎而不漏,无论霍某逃到哪里,始终都会被警察抓到,原来她逃到中山一个玩具厂附近,斗门检察院在霍某被找到后以“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”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,斗门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。

霍某被依法处置后,内心涌上后悔之情,写下一封悔过书,她在悔过书中表示,她想把赔偿款用于照顾李某和供莹莹读书,可是李某将她告上法庭后她内心慌了,以为躲着不见人就什么事也没有,结果没想到触犯了法律,她现在已经知道了错误,刑满出狱后将尽最大努力弥补李某和莹莹。

很多法盲做错了事却不承担相应责任,将法院的判决、裁定看成是一纸空文,以为只要自己脸皮厚不执行,受害者和法院就拿他没办法,如果真变成这样,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效仿,法院的威信将大打折扣,于是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就是专治这种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。

婆婆将来出狱后,李某还要面临要不要赡养婆婆的问题,法律上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,但没有规定儿媳对婆婆有赡养义务,所以李某将来可以不赡养婆婆。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法定义务,那么婆婆的遗产儿媳也不能继承,由儿子继承,在李某的案例中,她的丈夫已经去世,无法继承婆婆的遗产,可以由莹莹代位继承,如果李某日后身体好转,有能力对婆婆尽主要赡养义务,那么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婆婆的遗产。

法律还规定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,不过要除了两种情况,一种是父母双亡,另一种是父母无力抚养未成年孙子女,莹莹就符合这两种特殊的情况,父亲车祸去世,母亲一级伤残没能力照顾她,那么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有法定义务抚育莹莹,霍某出狱后有负担能力应当抚育莹莹。

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所有父母都不愿意看到的,可事情已经发生,活着的人只能鼓励彼此坚强的活下去,而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,你们说呢?

1
查看完整版本: 广东一家三口出车祸,婆婆携百万赔偿金失踪